退款政策
最後更新:2026 年 9 月 26 日
1. 30 天退貨期
大多數未佩戴商品可於簽收日起 30 個日曆天內申請退貨。超過 30 天或無法提供購買憑證的商品,恕難受理。
2. 退貨條件
商品須同時符合以下條件方可退貨:
- 未經佩戴、未經使用,保持原始狀態;
- 原始包裝完整,包含錶盒、保固卡、使用說明書及全部配件(贈送錶帶、工具等);
- 無刮痕、無鍊帶調整、無刻字(經核准者除外)及其他使用痕跡。
3. 不接受退貨的商品
- 訂製刻字或其他個人化手錶,除瑕疵品外不接受退貨;
- 標示為最終特賣或清倉的商品;
- 贈品及促銷禮品。
4. 退貨流程
請來信 GOLGEN 客服 golgenwatches001@outlook.com,註明訂單編號及退貨原因。我們將回覆退貨指示及退貨授權,未經授權自行寄回的包裹可能遭拒收。
5. 退貨運費
退貨運費由買方負擔;商品有瑕疵、寄錯商品或屬有效保固請求的情形除外。建議使用可追蹤的物流方式並保留寄件憑證,無法提供物流資訊的包裹我們無法確認簽收。
6. 退款處理
退回的商品將於到倉後約 5 個工作天內完成驗收。審核通過後,退款將以原付款方式退回;視支付機構不同,實際入帳尚需 3–10 個工作天。非我方因素導致的退貨,原訂單運費不予退還。
7. 換貨
如需更換其他款式,請於寄回前先來信告知。換貨視庫存狀況而定;所需商品無貨時,我們將改為退款。
8. 破損或瑕疵
若手錶送達時已破損或有製造瑕疵,請於簽收後 48 小時內聯繫我們,並附上商品及包裝照片。製造瑕疵適用我們的 2 年保固,與 30 天退貨期相互獨立。
9. 聯絡方式
GOLGEN 客服:golgenwatches001@outlook.com,來信請註明訂單編號。